产品信息 | |||||||
产品名称 | 小微企业信用贷 | ||||||
服务对象 | 经营正常,且正常纳税或开取增值税发票的小微企业,依据其纳税、资信等情况核定授信额度,向其发放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 | ||||||
所属金融机构 | 宁夏青铜峡贺兰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率范围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管理规定及本行贷款利率定价执行。 | ||||
贷款额度 | 1-200万 | 贷款期限 | 1年及以下 | ||||
担保方式 | 信用 | 还款方式 | 按月、季结息,按还本计划还本 | ||||
申请条件 | |||||||
除须符合本行信贷一体化基本制度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经营实体持续经营两年以上,如经营实体纳税信用评级为M级的,应持续经营6个月(含)以上,经营情况良好,最近两个年度净利润水平(以本行调查确认的数据为准)为正值。 (二)经营实体最近一次的纳税信用评级为A、B、M级,未参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参照纳税信用等级。 (三)经营实体近24个月诚信纳税(M级除外),一般纳税人要求近24个月的年平均纳税额在3万元(含)以上,纳税信用评级为M级的一般纳税人,要求经营实体近6个月累计纳税额在3万元(含)以上(纳税额是指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总和,其中可办理退、减、免税的,按退税前或减免税前的金额确认);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最近两年连续正常申报增值税,无欠税记录。 (四)经营实体及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遵纪守法、信用良好,不存在涉黑涉恶事项。对于经营实体、关联企业、关系人同时存在多次逾期、欠息记录的,按照金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等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审慎准入。 1.经营实体及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形态正常,贷款本金无逾期、未欠息,信用卡当前无逾期金额; 2.经营实体24个月内贷款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1次,近24个月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纳税信用评级为M级的,经营实体自成立以来不得有任何欠息、逾期记录; 3.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24个月内贷款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3次,近24个月内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 4.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单卡信用卡最近12个月内逾期次数不超过3次;单卡信用卡或准贷记卡12个月内不存在逾期2期的情况。 (五)已在其他2家(含)以上金融机构办理“信用贷款”同类业务的,不予准入;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累计已经在三家(含)以上金融机构有存量贷款融资的(不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信用卡额度),不予准入。 (六)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七)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
产品特点 | |||||||
可不提供担保人或抵质押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