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 |||||||
产品名称 | 续贷宝 | ||||||
服务对象 | 解决客户因贷款期限与经营周期不匹配导致难以按期偿还贷款,满足客户对贷款资金连续使用的融资需求 | ||||||
所属金融机构 | 宁夏盐池汇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率范围 | 4.35%--10.76%(年利率)) | ||||
贷款额度 | 1-500万 | 贷款期限 | 1-3年(含3年) | ||||
担保方式 | 混合担保 | 还款方式 | 按季结息,到期还本 | ||||
申请条件 | |||||||
1、办理续贷宝业务仅限于原贷款类型为个人类经营性贷款和法人类流动资金贷款。 2、办理续贷宝业务的申请人仅限于原借款人,不得更换借款主体。 3、企事业单位法人申请办理续贷宝业务的条件: (1)企业法人的资本结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一切正常,无重大变更或调整;或虽有大调整,但经营正常、市场前景良好; (2)生产经营和市场销售情况无重大变动,基本符合我行贷款授信条件; (3)从事行业或公司主业未有重大调整,从事主业的市场前景较好; (4)资产负债情况、资金结构、盈利能力基本正常,无重大变故; (5)关联企业或关联交易基本正常,不存在转移资产或恶意逃废债务的情形; (6)从事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环保、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政策; (7)原借款的抵(质)押物,不得出现重复抵押的情形,且抵质押物权利人对其提供抵质押担保的行为知悉; (8)原担保人、新增担保人对其为借款人办理续贷宝的担保行为知悉; (9)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税款、工资等情形。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续贷宝业务: (1)借款人从事“两高一剩”行业; (2)借款人的资金投入非实体经济; (3)借款人不能按时结息; (4)借款人家庭情况、资产状况、收入状况发生重大变故,已经不足以偿还到期贷款; (5)借款人逃废债务或恶意欠息; (6)借款人已进入破产程序; (7)借款人已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且没有政府提供财政支持或新的投资者介入; (8)处于诉讼或执行程序中的贷款; (9)无法落实有效担保措施,或担保效力不足、担保物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10)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办理续贷宝业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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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 |||||||
续贷宝业务是指对在我行有贷款、生产经营正常、暂时存在资金周转困难、难以一次性偿还到期贷款的客户,通过以发放新贷款结清原到期贷款的形式,允许客户继续使用我行贷款资金的融资产品。 |